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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所適從的時候,就寫遺囑吧…

 

 

關於型式:

火葬,不要土葬,不必靈骨塔。
曾經在一本書裡讀過,美國某些州,有地方可以將遺體以有機的方式處理後,成為可以再利用的肥料型物質。要是台灣也有這樣的服務,我會選擇這種處理方式。製造出來的"本人肥料",希望可以用在家裡的前院。把前院整成一小塊綠地,上面養著軟軟的青草皮,可以光著腳走在草地上,感覺和地表的接觸。草長長了,就用小型的除草機剪剪草,世上最能提振精神的氣味之一,莫過於新鮮的除草氣息了。前院種一棵夠強壯的大樹,從樹上垂下繩索做個盪鞦韆,現在那棵龍眼樹雖然也很不錯,夏天總是盡責地結出許多又小又甜的龍眼,但實在瘦弱了點。

關於器官捐贈,還在思考,目前傾向於把東西留給自已,我對於死後身體被拆開這件事還有些疙瘩。家人可以無條件使用,當然用不上是最好。

一切從簡,不需要繁複的法會或公祭,排隊祭拜什麼的絕對不要,離開世間的事實已經夠佔據心思了,千萬不要太麻煩浪費,小小的告別式即可,為了家人和好朋友們。告別式的時候,遺體參觀這件事我做不到,僅限"家人"報名。說到這個,應該有機會多照幾張像樣的照片,好讓來參加告別式的親友們有東西可看。

關於物件:

我收集的東西,都是不重要的,那些別人也有,就任憑處置吧。但有一些東西還是要指定分配一下。
繪本-全部留在家裡,弄一個小圖書館什麼的,小朋友到阿公阿嬤家玩的時候可以看。我老是很小氣地怕小朋友把我的書弄壞,因為對現在的我來說,這些是收集品,是我的資料庫,不是兒童讀物。但當我不在的時候也就不會在乎了,小朋友們儘量看吧,不過不可以借回家哦,只能在阿公阿嬤家看。

貨幣 - 雖然不多,當然是留給爸媽。但希望少校能做統整的動作,用來重蓋房子,處理成一個家人都能回來團聚的空間。要給爸另外蓋一間工作室,要堆要實驗,都在那裡。屋子裡則有一間給媽的工作間,不能和任何一個房間併在一起,要特別一間。房子的隔熱效果做好一點,房子裡要有一個壁爐。

 未完待續…

[不過是具屍體]時報出版(建議上圖書館借就好)http://www.readingtimes.com.tw/Readingtimes/ProductPage.aspx?gp=productdetail&cid=mcgg(SellItems)&id=IN00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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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ola031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